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(2017)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》、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[2017]4 号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、HJ/T 394-2007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》、广东省环保厅《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函》(粤环函[2021]7978 号)及《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(第二版)》的规定和要求。现将《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国丰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15000吨级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及《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国丰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15000吨级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国丰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15000吨级散货泊位工程
建设单位:东莞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
项目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东莞港麻涌港区淡水河口作业区
公示内容:《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国丰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15000吨级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及《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国丰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配套码头改扩建15000吨级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
验收意见:uploadfiles/202242114_5438.自主验收意见-盖章
验收报告:uploadfiles/202242114_5511.自主验收报告
公示日期: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2日
联系人:任先生
联系电话:181228219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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